2000版家政服務員國家職業標準研發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為了進一步完善國家職業標準體系,為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提供科學、規范的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組織有關專家,制定了《家政服務員國家職業標準》(以下簡稱《標準》)。
一、本《標準》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為依據,以客觀反映現階段本職業的水平和對從業人員的要求為目標,在充分考慮經濟發展、科技進步和產業結構變化對本職業影響的基礎上,對職業的活動范圍、工作內容、技能要求和知識水平做了明確規定。
二、本《標準》制定,遵循了有關技術規程的要求,既保證了《標準》體例的規范化,又體現了以職業活動為導向、以職業技能為核心的特點,同時也使其具有根據科技發展進行調整的靈活性和實用性,符合培訓、鑒定和就業工作的需要。
三、本《標準》依據有關規定將本職業分為三個等級。每個等級均包括職業概況、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鑒定比重等四個方面的內容。
四、本《標準》是在各有關專家和實際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參與編寫工作的人員主要有王君、章臨湘、周芳、胡榮華、侯玉瑞、馮振君、袁芳、劉永澎、呂紅文、李福芝、王金成、宋耐文、楊平,參與審定工作的人員主要有信長星、張斌、宋建、張先民、葛瑋、錢德祁、孫榮志、崔德立、王瑞秋、李玉環,在此一并致謝。
五、本《標準》業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準,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2000年5月20日
1、職業概況
1.1 職業名稱
家政服務員。
1.2 職業定義
根據要求為所服務的家庭操持家務,照顧兒童、老人、病人,管理家庭有關事務的人員。
1.3 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三個等級,分為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1.4 職業環境條件
室內、常溫。
1.5 職業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學習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畢業。
1.7 培訓要求
1.7.1 培訓期限
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晉級培訓期限:初級不少于90標準學時,中級不少于120標準學時,高級不少于300標準學時。
1.7.2 培訓教師
具有相關職業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有相應的教學經驗。
1.7.3 培訓場地與設備
滿足教學需要的標準教室;具有常見家用電器、家用電子產品和家庭用燃具的操作間、相關的教學用具和設備。
1.8 鑒定要求
1.8.1適用對象
從事或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1.8.2申報條件
1.8.2.1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二)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半年以上。
1.8.2.2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二)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5年以上。
(三)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畢業證書。
1.8.2.3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二)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三)大專以上畢業生,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1.8.3鑒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考核。理論知識考試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理論知識考試合格者參加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分項目進行。
申報初級家政服務員鑒定的考生須考“家庭禮儀”、“操持家務”、“看護嬰幼兒”、“照料老人”、“看護病人”、“護理孕婦與產婦”六個項目。六項滿分合計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
申報中級家政服務員鑒定的考生,“家庭禮儀”、“操持家務”、“護理老人”、“護理孕婦、產婦與新生兒”為必考項目。“保育嬰幼兒”、“護理病人”為選考項目,考生可根據自己的特長,選考其中的一項。五項滿分合計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
申報高級家政服務員鑒定的考生須考“社交禮儀”、“家務管理”、“家庭教育”、“家庭休閑與娛樂”四個項目。四項滿分合計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
1.8.4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理論知識考試每個標準考場每20名考生配備1名監考人員,技能考核每5名考生配備1名考評員。
1.8.5鑒定時間
理論知識考試為90分鐘。技能考核:初級不少于120分鐘,中級不少于120分鐘,高級不少于180分鐘。
1.8.6鑒定場所及設備
理論知識考試在標準教室里進行。技能考核場所須有常見家用電器、家用電子產品及家庭用燃具及相關的用具和設備。
2、基本要求
2.1 職業道德
2.1.1 職業道德基本知識
2.1.2 職業守則
(一)遵紀守法,講文明、講禮貌,維護社會公德。
(二)自尊、自愛、自信、自立、自強。
(三)守時守信,尊老愛幼,勤奮好學,,精益求精。
(四)尊重用戶,熱情和藹,忠誠本分。
2.2 基礎知識
2.2.1 法律知識
(一)公民的權利與義務。
(二)勞動法常識。
(三)婦女權益保障法常識。
(四)未成年人保護法常識。
(五)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常識。
(六)食品衛生法常識。
2.2.2 安全知識
(一)家庭防火、防盜及防意外事故知識
(二)出行安全知識。
(三)個人安全及自我保護常識。
(四)呼救常識。
(五)安全用電、用氣常識。
2.2.3 衛生知識
(一)個人衛生常識。
(二)環境衛生常識。
(三)飲食衛生知識。
3、工作要求……